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丽宏钢结构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钢结构产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加工3万吨钢结构产品扩建项目
地点:霍邱县龙潭镇工业集中区105国道西侧
建设单位:安徽丽宏钢结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两栋厂房,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新增机械加工生产设备数控直条机、抛丸机、焊机、空压机、质检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3万吨钢结构产品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3956523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