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嘉奎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嘉奎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经三路与105国道叉口新海工贸有限公司8#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白梨
联系电话:180967701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dgP02Zf5nfWZMKCR8LoJw
提取码:ef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