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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御璟江山)6个单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7-5 【点击次数】1012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
(御璟江山)6个单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74日,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合肥召开了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御璟江山)6个单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参加会议的有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合肥崖柏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御璟江山)6个单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科学路以东、玉镜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御璟江山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住宅、幼儿园及相关配套用房,项目分A、B、C、D四个地块,地块之间由一条规划的城市支路分隔,A地块建设10栋住宅,B地块建设25栋住宅,C地块建设25栋住宅,D地块建设20栋住宅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7月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合肥市蜀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7号下发“关于对《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合蜀环审 [2017]048号)。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5月委托合肥崖柏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B地块5栋洋房(Y6#、Y7#、Y9#、Y10#、Y11#)、15栋别墅(B1#、B2#、B3#、B5#、B6#、B7#、B8#、B9#、B10#、B11#、B12#、B13#、B15#、B16#、B17#)共20栋住宅及地下室进行验收监测,合肥市蜀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7月18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19]30号)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0月委托合肥崖柏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A地块10栋住宅(G1#、G2#、G3#、G5#、G6#、G7#、G8#、G9#、G10#、G11#)、1栋S1#商业配套用房、1栋S2#开闭所、1栋S4#配电房、A地块地库,B地块5栋住宅(Y1#、Y2#、Y3#、Y5#、Y8#)、1栋S5#配电房B地块地库进行验收监测,合肥市蜀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1125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19]38号),于2019年129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19]41号)2019年1216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19]42号),于2020316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20]4号)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5月委托合肥崖柏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C地块22栋住宅(Y12#9FY13#9FY15#8FY16#9FY17#9FY18#8FY19#9FY20#8FY21#9FY22#7FB18#4F、B19#4F、B20#4F、B21#4F、B22#4F、B23#4F、B25#4F、B26#4F、B27#4F、B28#4F、B29#4F、B30#4F)、1栋S06#局管配电房C地块地下车库24个单体及配套公辅设施进行验收监测
御璟江山项目本次验收范围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206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御璟江山项目实际总投资385000万元,环保投资2170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御璟江山项目阶段性验收,主要验收内容为项目D地块6栋住宅Y26#8FY28#8FB50#4F、B51#4F、B52#4F、B53#4F6个单体及配套公辅设施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现场调查,结合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
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项目内的雨水管网汇集至市政雨水管网。本次验收范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次验收范围项目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和垃圾恶臭。住宅楼内置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地上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地面设置排风口位于室外绿化带中,背靠邻近建筑、公共活动场所;项目垃圾桶日常管理,每日清扫,垃圾及时清运,无恶臭异味产生
(三)噪声
本次验收范围项目噪声主要来交通噪声。项目区靠近道路交通干道一侧设置绿化带,安装隔声窗。合理布局户型,客厅、卧室、书房等需要保持安静的住宅用房布置在远离道路一侧。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地面停车泊位远离周边敏感点,同时周围进行绿化。产噪设备置于专门设备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隔振系统,设备与设备房内屋顶连接减震弹簧。地下设备房不设置在住宅正下方,与住宅建筑主体不相连
(四)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范围项目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每栋住宅前均设置可移动式垃圾收集桶,垃圾日产日清纳入城市环卫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062930进行了现场噪声检测,测结果如下:
验收测期间D地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54dB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43dB之间;敏感点噪声值昼间噪声值51dB,夜间噪声值42dB环境点噪声值昼间噪声值52dB,夜间噪声值在4243dB之间
项目厂界噪声、敏感点噪声、设备边界噪声满足合肥市噪声功能区划对该区域的要求。D地块东厂界噪声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点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御璟江山项目严格按照《合肥市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8号令)的相关规定,本次验收范围只对房建部分进行验收,后期营运需另行环评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御璟江山)6个单体验收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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