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
(御璟江山)6个单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7月4日,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合肥召开了“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御璟江山)6个单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参加会议的有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合肥崖柏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御璟江山)6个单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科学路以东、玉镜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御璟江山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住宅、幼儿园及相关配套用房,项目分A、B、C、D四个地块,地块之间由一条规划的城市支路分隔,A地块建设10栋住宅,B地块建设25栋住宅,C地块建设25栋住宅,D地块建设20栋住宅。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合肥市蜀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7号下发“关于对《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合蜀环审 [2017]048号)。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委托合肥崖柏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B地块5栋洋房(Y6#、Y7#、Y9#、Y10#、Y11#)、15栋别墅(B1#、B2#、B3#、B5#、B6#、B7#、B8#、B9#、B10#、B11#、B12#、B13#、B15#、B16#、B17#)共20栋住宅及地下室进行验收监测,合肥市蜀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7月18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19]30号)。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合肥崖柏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A地块10栋住宅(G1#、G2#、G3#、G5#、G6#、G7#、G8#、G9#、G10#、G11#)、1栋S1#商业配套用房、1栋S2#开闭所、1栋S4#配电房、A地块地库,B地块5栋住宅(Y1#、Y2#、Y3#、Y5#、Y8#)、1栋S5#配电房、B地块地库进行验收监测,合肥市蜀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1月25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19]38号),于2019年12月9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19]41号),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19]42号),于2020年3月16日出具验收意见(合蜀环验 [2020]4号)。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合肥崖柏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C地块22栋住宅(Y12#9F、Y13#9F、Y15#8F、Y16#9F、Y17#9F、Y18#8F、Y19#9F、Y20#8F、Y21#9F、Y22#7F、B18#4F、B19#4F、B20#4F、B21#4F、B22#4F、B23#4F、B25#4F、B26#4F、B27#4F、B28#4F、B29#4F、B30#4F)、1栋S06#局管配电房、C地块地下车库共24个单体及配套公辅设施进行验收监测。
御璟江山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御璟江山项目实际总投资385000万元,环保投资2170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御璟江山项目阶段性验收,主要验收内容为项目D地块6栋住宅(Y26#8F、Y28#8F、B50#4F、B51#4F、B52#4F、B53#4F)共6个单体及配套公辅设施。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现场调查,结合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
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项目内的雨水管网汇集至市政雨水管网。本次验收范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次验收范围项目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和垃圾恶臭。住宅楼内置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地上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地面设置排风口位于室外绿化带中,背靠邻近建筑、公共活动场所;项目垃圾桶日常管理,每日清扫,垃圾及时清运,无恶臭异味产生。
(三)噪声
本次验收范围项目噪声主要来交通噪声。项目区靠近道路交通干道一侧设置绿化带,安装隔声窗。合理布局户型,客厅、卧室、书房等需要保持安静的住宅用房布置在远离道路一侧。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地面停车泊位远离周边敏感点,同时周围进行绿化。产噪设备置于专门设备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隔振系统,设备与设备房内屋顶连接减震弹簧。地下设备房不设置在住宅正下方,与住宅建筑主体不相连。
(四)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范围项目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每栋住宅前均设置可移动式垃圾收集桶,垃圾日产日清纳入城市环卫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30日进行了现场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验收检测期间D地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54dB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1~43dB之间;敏感点噪声值昼间噪声值为51dB,夜间噪声值为42dB;环境点噪声值昼间噪声值为52dB,夜间噪声值在42~43dB之间。
项目厂界噪声、敏感点噪声、设备边界噪声均满足合肥市噪声功能区划对该区域的要求。D地块东厂界噪声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点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御璟江山项目严格按照《合肥市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8号令)的相关规定,本次验收范围只对房建部分进行验收,后期营运需另行环评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蜀山区W1611地块建设项目(御璟江山)6个单体验收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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