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霍邱火石山石料加工有限公司霍邱火石山砂石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霍邱火石山砂石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霍邱县冯井镇杭庙村周楼村民组
建设单位:霍邱火石山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1条石料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新建1栋破碎车间、1栋一次筛分车间、1栋二次筛分车间、1栋中间料仓、1栋库房、4个建筑石料成品料仓,配套建设 1 栋中央控制室以及 1 间门卫室,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排水、绿化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工程等。一期工程项目运营后可实现年产100万吨建筑石料。
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956523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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