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含山县龙亢水务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含山县组织召开含山县龙亢水务有限公司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验收调查报告单位(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阜阳阜水实业有限公司)和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详见附件)。
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核查了本工程取水泵站和管道沿线生态恢复情况,查阅了验收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本工程位于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境内,取水口及泵站设在长江左岸和县段,紧邻和县自来水厂取水泵站,设计日取水能力为 10 万t,取水泵站土建按 10 万t/d规模设计建设;投资约4000 万元。输水管道总长为 35.66 km,采用 DN900PCCP 管材。
(二) 工程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7月,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编制《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7月23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马环审[2012]33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于2014年3月8日开工建设,2018年1月21日竣工,2019年1月试生产至今。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 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5850.23万元,环保投资130.85万元,占总投资0.51%。
(四) 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为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管线长度由原环评的33.41 km增加至35.66 km。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 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来源于取水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建设生活污水化粪池1座,容积为10 m3;取水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含山县利民市政工程队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二) 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无废气产生。
(三)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于取水泵站水泵和风机。
项目水泵单独设置了操作间,水泵基座采取了减震措施。
(四) 固体废物
运营期取水泵站固废来源于办公人员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效果
(一)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 施工期废水
据调查了解,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不外排。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2) 施工期废气
取水头部和河道底泥堆场远离居民点,较大施工场所设置围挡,土方及时覆盖,加大洒水频率,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大风天气不进行土方开挖与回填工作。
(3) 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施工时间安排合理,高噪声器械不同时运行,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06:00)未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施工现场布局合理,高噪声机械设备远离居民点,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次数。输水管道工程分四个标段进行,缩短了施工时间,减轻了施工噪声对局部地段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4) 施工期固废
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垃圾处置依托已有设施。底泥堆放在朱家漾岸边,干化后运至朱家漾滩地取土场,施工废弃物收集堆放于指定地点,能回收的交由废品回收公司进行了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运往市政指定的弃渣场。
(5) 施工期生态环境及水土保持
经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取水头部工程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对水域生态影响较小。管道工程施工作业带设有临时排水沟,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已经复耕,管道沟槽开挖宽度严格按照管径大小进行,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底泥堆场、管道沿线植被恢复良好,取水泵站周围绿化较好。
(5) 施工期社会环境
本项目建设未涉及拆迁安置工作,仅临时占用了部分农地,占用的农地采取了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了补偿,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耕地、林地进行了复耕。在穿越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安排了工作人员维持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施工结束后恢复了原有道路等级。
(二)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运营期废水
运营期取水泵站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含山县利民市政工程队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2) 运营期废气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 运营期噪声
验收监测两日期间,取水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 运营期固废
取水泵站办公区设置垃圾桶,经过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5) 运营期生态环境
取水头部、取水泵站和引水管道在运营期均不会产生生态环境影响。
五、验收结论
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用地范围内生态恢复良好。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
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含山县含城自来水长江引水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含山县龙亢水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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